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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不定項選擇題
該企業(y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小汽車應繳納增值稅( )元,。
A.2564.10
B.2884.62
C.3000
D.21794.87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該企業(y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小汽車應繳納增值稅=150000÷(1+4%)×4%×50%=2884.62(元)。
【學員提問】
老師,,09年1月1日之后購買的固定資產(chǎn),,賣出的時候應該按17%來計算抵扣吧?公式應該是150000/(1+17%)*17%,,這里為什么按百分之四,?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首先給您總結如下:
納稅人類型 |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
銷售舊貨 |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其他物品 | ||
一般納稅人 |
① 銷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chǎn):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4%)×4%×50%
② 銷售允許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chǎn):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稅率一般為17%,低稅率范圍的農(nóng)機等為13% |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稅率一般為17%,,低稅率范圍的為13%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4%)×4%×50%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3%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 |
注: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chǎn)包括:2009年1月1日以前(非試點納稅人)購入的固定資產(chǎn);2013年8月1日以前購入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
【提示】一般納稅人銷售2013年8月1日以前購入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2013年8月1日以后購入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按照17%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2009年1月1日之后購入的固定資產(chǎn)(不包括小汽車,、摩托車,、游艇),在賣出的時候是按照17%的稅率計算,。但是本題中是2010年1月購入的小汽車,,并不適用上述規(guī)定,適用【提示】中的規(guī)定,,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您繼續(xù)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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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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