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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進項稅額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進項稅額
單項選擇題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2014年5月,銷售應稅項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200萬元,,銷售免稅項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000萬元,。當月購進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共用的自來水支付價款10萬元.進項稅額0.60萬元;購進共用的電力支付不含稅價款8萬元,電力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進項稅額無法在增值稅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之間準確劃分,。當月購進項目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在當月通過認證。根據(jù)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該企業(yè)當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為( )萬元,。
A.0.89
B.1.96
C.1.07
D.9.82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0.6×1200÷(1200+1000)+8×17%×1200÷(1200+1000)=1.07(萬元),。
【學員提問】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0.6×1200÷(1200+1000)+8×17%×1200÷(1200+1000)=1.07(萬元),。
當月 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為什么要乘以1200?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這個公式您理解吧,,“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或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或營業(yè)額合計”,。
那么當月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是有兩個,,一個是自來水的進項稅額0.6萬元,一個是購進的電力8×17%,。
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或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或營業(yè)額合計=就是1200/(1200+1000)
所以才會出現(xiàn)0.6×1200÷(1200+1000)+8×17%×1200÷(1200+1000)=1.07(萬元)這樣的計算,,1200是應稅項目的銷售額,1000萬元是免稅項目的銷售額,,1200+1000是企業(yè)實現(xiàn)的全部的銷售額,。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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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