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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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五,、稅收立法程序
六、稅法體系概述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一章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的內容
【知識點】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五,、稅收立法程序
稅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三個階段:
(1)提議階段;
(2)審議階段;
(3)通過和公布階段,。
六、稅法體系概述
稅法體系就是通常所說的稅收制度(簡稱“稅制”),。
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可按構成方法和形式分為簡單型稅制及復合型稅制。
稅法體系中各稅法的分類——4+1種分類:
稅法體系中各稅法按基本內容和效力,、職能作用,、征收對象、權限范圍的不同,,可分為不同類型。
【解釋】我國稅法的分類見下表:
分類依據 | 具體種類 | 分類說明 | 類別包含內容 |
按照稅法的基本內 容和效力的不同 | 稅收基本法 | 屬于稅法體系中的母法 | 我國目前沒有統一制定 |
稅收普通法 | 對稅收基本法規(guī)定的事項分別立法實施的法律 | 如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 | |
按照稅法的職 能作用的不同 | 稅收實體法 | 確定稅種立法 | 個人所得稅法、企業(yè)所得稅法 |
稅收程序法 | 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 | 稅收征收管理法 | |
按照稅法相關稅種 征收對象的不同 | 商品(貨物)和 勞務稅稅法 | 易于發(fā)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作用 | 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 |
所得稅稅法 | 可以直接調節(jié)納稅人收入,發(fā)揮其公平稅負,、調整分配關系的作用 | 主要包括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 |
財產,、行為稅稅法 | 主要是對財產的價值或某種行為課稅 | 主要包括房產稅、印花稅等 | |
資源稅稅法 | 主要是為保護和合理使用國家自然資源而課征的稅 | 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 | |
特定目的稅稅法 | 對某些特定對象和特定行為發(fā)揮特定調節(jié)作用 | 城建稅,、煙葉稅等 | |
按照主權國家行使 稅收管轄權的不同 | 國內稅法 | 國家的內部稅收制度 | |
國際稅法 | 國家間形成的稅收制度 | 雙邊或多邊國家間的稅收協定,、條約、國際慣例等 | |
外國稅法 | 外國各個國家制定的稅收制度 |
七,、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由稅收實體法體系和稅收程序法體系兩大部分構成,,包括:
1.稅收實體法體系
我國現行稅收實體法體系見下表:
稅種分類 | 稅種名稱 | 作用 |
商品(貨物)和勞務稅類 | 增值稅 | 主要在生產、流通或服務業(yè)中發(fā)揮調節(jié)作用 |
消費稅 | ||
關稅 | ||
資源稅類 | 資源稅 | 主要調節(jié)因開發(fā)和利用自然資源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
土地增值稅 | ||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 ||
所得稅類 | 企業(yè)所得稅 | 主要調節(jié)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的純收入 |
個人所得稅 | ||
特定目的稅類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主要是為達到特定目的,,調節(jié)特定對象和特定行為 |
車輛購置稅 | ||
耕地占用稅 | ||
煙葉稅 | ||
船舶噸稅 | ||
財產和行為稅類 | 房產稅 | 主要是對某些財產和行為發(fā)揮調節(jié)作用 |
車船稅 | ||
印花稅 | ||
契稅 |
2.稅收程序法體系
除稅收實體法外,,我國對稅收征收管理適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稅收管理機關的不同而分別規(guī)定的,。
(1)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發(fā)布實施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各實體稅法中的征管規(guī)定執(zhí)行。
(2)由海關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海關法》及《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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