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納稅義務人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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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納稅義務人的審核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第十一章第54講
【知識點】納稅義務人的審核
1.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nèi)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法所列舉的憑證,,并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內(nèi),、外資企業(yè),,各類行政(機關、部隊)和事業(yè)單位,,中,、外籍個人。
2.印花稅的納稅人,,按照所書立,、使用、領受的應稅憑證不同,,又可分為以下六類:立合同人,、立據(jù)人、立賬簿人,、領受人,、使用人、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
【提示】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3.對應稅憑證,,凡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應各就其所持憑證的計稅金額履行納稅義務,。
【例題·多選題】下列屬于印花稅納稅人的有( )。
A.借款合同的擔保人
B.發(fā)放商標注冊證的國家商標局
C.在國外書立,,在國內(nèi)使用技術合同的單位
D.簽訂加工承攬合同的兩家中外合資企業(yè)
E.與企業(yè)簽訂借款合同的銀行
【答案】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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