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級會計考試考點精講:中央部門收入預算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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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門收入預算的編制
(一)收入預算的內容
中央部門收入預算來源主要包括上年結轉,、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下級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等,。
【提示1】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財政撥款收入或財政補助收入,是指行政事業(yè)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提示2】事業(yè)收入,,即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yè)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yè)單位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yè)收入。
【提示3】行政單位中的“其他收入”核算行政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如從非同級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項目或專項任務的資金、庫存現金溢余等,。
事業(yè)單位中“其他收入”科目是核算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相關鏈接】
2011年1月1日前,因存在未納入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中央部門預算收入還包括預算外資金收入,。預算外資金由各單位繳入財政專戶,形成國家財政收入,,再由財政部門按照綜合預算有關的規(guī)定,,確定各部門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支出規(guī)模。預算外資金核撥給部門后,,形成部門收入,。2011年1月1日后,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部門預算收入中不再存在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取消了“預算外資金”的提法,,將原“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改為“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二)收入預算編制的要求
1.項目合法合規(guī):從2011年起,除學費收入納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外,交通運輸部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其余中央預算外資金全部取消,納入公共預算管理。
2.內容全面完整:全面考慮各項收入,不應在部門預算外保留其他收入項目,。
3.數字真實準確: 對非財政撥款資金進行充分預計,。所測算的部門預算需求先用非財政撥款資金滿足后,其缺口部分即為財政撥款資金需求。
(三)收入預算的測算依據
1.明確預算目標,。
2.收集相關資料,。
3.分析、歸集部門預算需求,。
4.測算部門預算需求: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部分來測算,,其中,基本支出部分主要以定員定額方式來確定,。
5.測算財政撥款資金需求:部門預算需求先用非財政撥款資金滿足后,,其缺口即為財政撥款資金需求。
【相關鏈接】
國家對事業(yè)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guī)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力可能,,結合事業(yè)特點,、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和計劃、事業(yè)單位收支及資產狀況等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非財政補助收入大于支出較多的事業(yè)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相關鏈接】
國家對事業(yè)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guī)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力可能,,結合事業(yè)特點,、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和計劃、事業(yè)單位收支及資產狀況等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非財政補助收入大于支出較多的事業(yè)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例題3·判斷題】分析判斷正錯: 某行政單位已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批準,自2016年年初起對外出租一棟舊辦公樓,,租期4年,,每年租金為75萬元。財務處建議將2016年收取的75萬元租金作為“其他收入”列入2015年度收入預算,。
【答案】不正確,。按照現有規(guī)定,行政單位出租,、出借形成國有資產所形成的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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