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考前30天每日一大題:8月29日
中級會計實務考試中,主觀題分值占比是比較高的,,因此在剩余的時間內,,大家還是要多多練習主觀題,下面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快來做題,。
【8月29日主觀題】
甲公司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不會發(fā)生變化,,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減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甲公司2×20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21年4月10日,2×2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日為2×21年4月20日,。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2×21年1月1日至2×21年4月10日,甲公司發(fā)生的相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資料一:2×21年1月20日,,甲公司發(fā)現(xiàn)2×20年6月15日以賒購方式購入并于當日投入行政管理用的一臺設備尚未入賬,。該設備的購買價款為6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該設備的初始入賬金額與計稅基礎一致,。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2×20年甲公司該設備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為60萬元,但甲公司在計算2×20年度應交企業(yè)所得稅時未扣除該折舊費用,。
資料二:2×21年1月25日,,甲公司發(fā)現(xiàn)其將2×20年12月1日收到的用于購買研發(fā)設備的財政補貼資金300萬元直接計入了其他收益。至2×21年1月25日,,甲公司尚未購買該設備,。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甲公司收到的該財政補貼資金屬于不征稅收入。甲公司在計算2×20年度應交企業(yè)所得稅時已扣除該財政補貼資金,。
資料三:2×21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法院關于乙公司2×20年起訴甲公司的判決書,判定甲公司因合同違約應向乙公司賠償500萬元,。甲公司服從判決并于當日支付賠償款,。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據(jù)律師意見已對該訴訟確認了400萬元的預計負債,。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因合同違約確認預計負債產生的損失不允許在預計時稅前扣除,,只有在損失實際發(fā)生時,,才允許稅前扣除。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預計負債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100萬元,。
要求:
(1)編制甲公司對其2×21年1月20日發(fā)現(xiàn)的會計差錯進行更正的會計分錄。
(2)編制甲公司對其2×21年1月25日發(fā)現(xiàn)的會計差錯進行更正的會計分錄,。
(3)判斷甲公司2×21年2月10日收到法院判決是否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正確答案】
(1)
借:固定資產 600
貸:應付賬款 6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 60
貸:累計折舊 6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15
借:盈余公積 4.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5
(2)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他收益 300
貸:遞延收益 300
借:盈余公積 3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7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00
(3)甲公司2×21年2月10日收到法院判決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相關會計分錄:
借:預計負債 4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支出 1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2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1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25
借:其他應付款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借:盈余公積 7.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5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彭婷老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