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會計核算的基本原理和程序_2023年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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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所得稅會計核算的基本原理和程序★★★
【所屬章節(jié)】第十六章 所得稅
所得稅會計核算的基本原理和程序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采用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
1.確定資產與負債的賬面價值。
(1)資產的賬面價值=原值-折舊(或攤銷) -減值準備
(2)負債的賬面價值=原值
2.確定資產與負債的計稅基礎,。
(1)資產的計稅基礎=原值-折舊
(2)負債的計稅基礎=原值-未來可抵扣金額
3.比較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對于兩者之間存在差異的,,分析其性質,除會計準則中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分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定該資產負債表日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金額,并與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和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的余額相比,,確定當期應予進一步確認的或應予轉銷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作為構成利潤表中所得稅費用的一個組成部分,即遞延所得稅,。
4.按照適用的稅法規(guī)定計算確定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將應納稅所得額與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結果確認為當期應交所得稅,作為利潤表中應予確認的所得稅費用中的另一個組成部分,,即當期所得稅,。
5.確定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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