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中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可以稅前扣除合理部分的工資計稅基礎的理解。
【原題】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2012年12月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工資總額為5600萬元,,2012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56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前扣除的合理部分為4000萬元,。則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為( )萬元,。
A.5600
B.4000
C.1600
D.0
正確答案:A
知識點:負債的計稅基礎
答案解析:
應付職工薪酬2012年12月31日計稅基礎=賬面價值5600-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抵扣的金額0=5600(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5600萬元為會計計賬數(shù),計稅基礎=賬面價值5600- 未來稅前可以抵扣金額0 =5600萬元,,那么會計數(shù)5600-計算稅基礎5600=0,,即不產生暫時性差異,不需要納稅調整,;
而,,“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56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前扣除的合理部分為4000萬元”,,此處存在超過部分5600-4000=1600,,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可予稅前扣除的合理部分為4000萬元,,不能理解為就是計稅基礎呢,?
請問老師,這里,,我是不是哪里理解錯了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這里應該這樣來理解,,題中說稅法規(guī)定當期計入成本費用的5600萬元工資支出中,,可予稅前扣除的合理部分為4000萬元,那也就是說這5600萬元中在本期可以稅前扣除4000萬元,,多的1600萬元,,在以后期間是不能稅前扣除的,所以這里可以在未來期間稅前扣除的金額為0,,而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所以這里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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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