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之《中級會計實務》教材變化
11 |
178 |
腳注 |
“2014年3月17日,,財政部發(fā)布了“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qū)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財會[2014]13號)”,本章內容未按此文件進行調整,�,!� |
13.2 |
222 |
25 |
原“不能超過”改為“未超過”。 |
13.3 |
225 |
30 |
原“2X09年”改為“20 X 9年”,。 |
14.2 |
258 |
24 |
原“今后,,還將繼續(xù)擴大試點地區(qū),并選擇部分行業(yè)在全國范圍內試點”改為“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yè)(不包括鐵路運輸業(yè))和部分現(xiàn)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 |
16.2 |
292 |
7 |
增加“考慮遞延所得稅后可辨認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的計算過程,,即“47 025 000= 50 400 000+ 3 000 000×25%- 16 500 000×25%”。 |
16.3 |
299 |
7 |
原“遞延所得稅收益=900 000× 25% = 225 000元”進行細化,,改為“本例中,,由于存貨,、固定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和其計稅基礎不同,產(chǎn)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900 000元,,確認了遞延所得稅收益225 000元,;對于資本化的開發(fā)支出300 0000元,其計稅基礎為4 500 000元(3 000 000×150%),,該開發(fā)支出及所形成無形資產(chǎn)在初始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即存在差異,,因該差異并非產(chǎn)生于企業(yè)合并,同時在產(chǎn)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guī)定,,不確認與該暫時性差異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所以,,遞延所得稅收益=900 000× 25% = 225000(元)”,。 |
16.3 |
299 |
31 |
將(3)中的兩處“可供金融資產(chǎn)”改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
16.3 |
300 |
30 |
增加相關計算過程,,即: 1 075 000=(150 000+200 000+1 050 000)-(400 000+400 000+500 000) × 25% 50 000= 600 000× 25%- 100 000 100 000=400 000× 25% |
18.1 |
321 |
21 |
原“表17-2”改為“表 18-2”。 |
18.3 |
328 |
23 |
原“應交稅費”改為“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
20 |
344 |
腳注 |
“2014年2月17日,財政部發(fā)布了“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修訂《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通知(財會[2014]10號)”,,本章內容未按此文件進行調整。” |
20.7 |
382 |
24 |
教材中的(7)與(8)互換位置,。 |
20.7 |
383 |
12 |
教材中的(10)與(11)互換位置。 |
20.7 |
384 |
14 |
在(12)之前增加一筆分錄: 借:固定資產(chǎn) 1 00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 000 000 該分錄反映對甲辦公樓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的調整,。 |
20.7 |
386 |
3 |
增加以下內容: 三是“資本公積——年初”=15 000 000(年初)+1 000 000=16 000 000(元)。 此處的1 000 000元是按照P公司備查簿中的記錄,,在購買日,,S公司可辨認資產(chǎn)、負債及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存在差異僅有一項,,即甲辦公樓,,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的差額為1 000 000元(7 000 000-6 000 000),根據(jù)會計準則規(guī)定,,此項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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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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