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_2024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jì)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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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17年5月15日,甲向乙借款10萬元,;同年10月5日,,乙要求甲在2018年10月1日前還款,,甲同意。后甲未按期還款,。2018年11月1日,甲請求乙將還款期限再延長1年,,乙不同意。由于甲一再拖延還款時間,,乙擬提起訴訟。本案訴訟時效期間為(??)。
A.2017年5月15日—2020年5月15日
B.2017年10月5日—2020年10月5日
C.2018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
D.2018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日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義務(wù)人請求延期履行屬于訴訟時效中斷事由之一,,2018年11月1日,甲請求乙延期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即本案訴訟時效期間自2018年11月1日起重新計算3年。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xí)題內(nèi)容出自東奧教研團(tuán)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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