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_2024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預習知識點
夢想從來都不會拋棄每一個苦心追求的人,,202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了,大家快為通過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做準備吧,!
【知識點】違約責任
【所屬章節(jié)】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承擔的方式
(1)繼續(xù)履行 | 金錢債務 |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
非金錢債務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jù)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守約方可以請求違約方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 ||
(2)采取補救措施 | 按約定承擔 | 當事人的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
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 |
(3)損害賠償 | 一方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對其他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 |
賠償損失 | ①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 |
②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 ||
③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fā)生也有過錯,,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 ||
違約金 | ①約定的違約金低于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 |
②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繼續(xù)履行債務 | ||
定金 | ①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巳經(jīng)履行或者已經(jīng)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 |
②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2022年綜合題) | ||
③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不產(chǎn)生定金的效力(2022年綜合題) | ||
④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2014年簡答題,、2020年簡答題) | ||
⑤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 | ||
⑥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022年綜合題) | ||
⑦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但兩者不可同時并用(2020年簡答題,、2021年簡答題) | ||
⑧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法院可以并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shù)臄?shù)額總和不應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2013年簡答) |
2.法定免責事由
(1)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若當事人怠于通知,,致使對方當事人損失的,,仍須就對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陸中寶老師《經(jīng)濟法》2023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