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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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1.獨立董事任職基本條件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guī)則》所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則;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人員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等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7)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8)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陸中寶老師《經濟法》2023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