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質押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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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權利質押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八單元質權和留置權
【內容導航】
權利質押
權利質押
1.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1)匯票,、本票,、支票,;
(2)債券、存款單,;
(3)倉單,、提單;
(4)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5)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6)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不動產,、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不能質押,。股權,、應收賬款等權利可以質押,但不能抵押,。
2.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1)以匯票出質,,當事人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并在匯票上簽章,,匯票已經交付質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質權自匯票交付質權人時設立,。
(2)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在倉單上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并經保管人簽章,倉單已經交付質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質權自倉單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倉單,,依法可以辦理出質登記的,,倉單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3)出質人既以倉單出質,,又以倉儲物設立擔保,,按照公示的先后確定清償順序;難以確定先后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4)保管人為同一貨物簽發(fā)多份倉單,,出質人在多份倉單上設立多個質權,按照公示的先后確定清償順序;難以確定先后的,,按照債權比例受償,。
3.以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4.以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5.以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1)以現(xiàn)有的應收賬款出質,應收賬款債務人向質權人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后,,又以應收賬款不存在或者已經消滅為由主張不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以現(xiàn)有的應收賬款出質,,應收賬款債務人未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質權人以應收賬款債務人為被告,請求就應收賬款優(yōu)先受償,,能夠舉證證明辦理出質登記時應收賬款真實存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質權人不能舉證證明辦理出質登記時應收賬款真實存在,,僅以已經辦理出質登記為由,,請求就應收賬款優(yōu)先受償?shù)模嗣穹ㄔ翰挥柚С帧?/p>
(3)以現(xiàn)有的應收賬款出質,,應收賬款債務人已經向應收賬款債權人履行了債務,,質權人請求應收賬款債務人履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應收賬款債務人接到質權人要求向其履行的通知后,,仍然向應收賬款債權人履行的除外。
(4)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è)項目收益權,、提供服務或者勞務產生的債權以及其他將有的應收賬款出質,,當事人為應收賬款設立特定賬戶,發(fā)生法定或者約定的質權實現(xiàn)事由時,,質權人請求就該特定賬戶內的款項優(yōu)先受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特定賬戶內的款項不足以清償債務或者未設立特定賬戶,,質權人請求折價或者拍賣,、變賣項目收益權等將有的應收賬款,,并以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模嗣穹ㄔ阂婪ㄓ枰灾С帧?/p>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