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訴訟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聰明出于勤奮,天才在于積累,想要在考試中收獲好成績,在備考的時候就要不斷積累!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的基礎階段已經開始了,,同學們要趁現在打好基礎,!
【知識點】股東訴訟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二單元 股東權利
【內容導航】
1.股東直接訴訟
2.股東代表訴訟
股東訴訟
1.股東直接訴訟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代表訴訟
(1)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犯公司利益:找監(jiān)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jiān)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jiān)事)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監(jiān)事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