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終局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一章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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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一裁終局
裁決的形成 | 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 |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提示】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員或3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 ||
一裁終局 |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 |
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
裁決的撤銷 | 仲裁裁決的法定撤銷情形 |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
申請時限 |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撤銷裁決 | |
管轄法院 | 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 |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不予執(zhí)行)后的處理 | 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 |
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 ||
裁決的強制執(zhí)行 |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
【相關練習題】
【單選題】根據《仲裁法》的規(guī)定,有關仲裁一裁終局原則,,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撤銷后,,當事人不得依據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B.仲裁裁決生效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撤銷后,當事人既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D.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后,,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但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C
【判斷題】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zhí)行的,,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答案】×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1年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