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_2019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每日攻克一習題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需要循序漸進,每個階段有各自的任務,,沖刺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回顧好之前學習的知識點,多做題提前進入考試狀態(tài),,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每日一習題,快來看看吧,!
【多選題】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債務人的下列行為中,,債權人認為對自己造成損害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有( )。
A.放棄到期債權
B.無償轉讓財產(chǎn)
C.拍賣優(yōu)良資產(chǎn)
D.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
【答案】ABD
【解析】選項C:拍賣優(yōu)良資產(chǎn)是債務人的合法選擇,并不一定會減少債務人財產(chǎn),,危及債權人的債權;但是,如果債務人將優(yōu)良資產(chǎn)“賤賣”,,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則屬于可撤銷的行為,。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沖關習題內(nèi)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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