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與投訴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一天之計在于晨,,同學們今天已經開始中級會計的學習了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考試的熱門知識點,,快來學習吧,!
【內容導航】
詢問
質疑
投訴
【所屬章節(jié)】
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
【知識點】質疑與投訴
質疑與投訴
1、詢問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提出詢問,,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2,、質疑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2)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
3、投訴
(1)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2)財政部門對投訴的處理
①投訴書內容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當在收到投訴書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通知投訴人補正。
②投訴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③投訴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起投訴,。
④投訴符合法律對投訴書內容、投訴人條件等要求的,,自收到投訴書之日起即為受理,,并在收到投訴后8個工作日內向被投訴人和其他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發(fā)出投訴答復通知書及投訴書副本。
(3)財政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但財政部門處理投訴事項,,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以及需要投訴人補正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不要害怕中級會計考試的到來,,同學們現在應該做的就是將知識學習透徹,,積極備考!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相關知識點持續(xù)更新,,大家快來學習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