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3.通知
(1)定期會議: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
(2)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4.召開條件
(1)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2)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
5.決議規(guī)則
(1)表決權的計算:一人一票
(2)決議規(guī)則: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3)上市公司董事會關聯(lián)表決權排除制度(2016年簡答題)
①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yè)有關聯(lián)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谠摱聲h由過半數的無關聯(lián)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lián)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
?、鄢鱿聲臒o關聯(lián)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6.記錄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7.董事的賠償責任
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8.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設經理,。
9.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
(1)上市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權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2)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3)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董事會設置的服務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會,,也不能代表董事長。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
組成 | 人數 | 3~13人或1名執(zhí)行董事 | 5~19人 |
任期 | ≤3年 | ||
董事長產生辦法 | 由章程規(guī)定 | 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 |
職工代表 | (1)應當有: | 可以有 | |
①國有獨資公司 | |||
②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yè)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
(2)可以有:其他 | |||
職權 | 4項獨立職權 | ||
形式 | 章程規(guī)定定 | (1)定:≥2次/年 | |
(2)臨: | |||
①代表1/10表決權的股東 | |||
②1/3以上董事 | |||
③監(jiān)事會 | |||
召集和主持 | 董事長——副董事長——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1名董事 | ||
通知 | 章程規(guī)定 | 會議召開前10日通知 | |
召開條件 | 無要求 | 過半數的董事出席 | |
表決權 | 一人一票 | ||
議決規(guī)則 | 章程規(guī)定 | (1)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 |
(2)上市公司董事會實行關聯(lián)表決權排除制度 |
學習中級經濟法的知識點,,一定不要盲目去背誦,要學會理解舉例和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