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姚姚”]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常見考點:公司解散和清算。
【考點四十】公司解散和清算
1.解散公司訴訟
�,。�1)適用情形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以公司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俟境掷m(xù)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诠蓶|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比例,,持續(xù)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③公司董事長期沖突,,并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芙洜I管理發(fā)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2)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4)經人民法院調解公司收購原告股份的,公司應當自調解書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將股份轉讓或者注銷,;股份轉讓或者注銷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購其股份為由對抗公司債權人。
2.清算組
�,。�1)自行清算
�,、俟緫斣诮馍⑹掠沙霈F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谟邢挢熑喂镜那逅憬M由股東組成。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2)指定清算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A)公司解散逾期(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解釋】具有上述(B)情形,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谌嗣穹ㄔ菏芾砉厩逅惆讣�,,指定的清算組成員可以從下列人員或者機構中產生:
(A)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C)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中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并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
3.公司在清算期間的主體資格和行為能力
�,。�1)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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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姚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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