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姚姚”]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常見考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考點五】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1.附生效條件的法律行為
在所附條件成就之前,,法律行為已經(jīng)“成立”,;條件成就之后,法律行為開始“生效”,。
【解釋】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經(jīng)成就;當事人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2.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雖然已經(jīng)“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來之前不發(fā)生效力,,待期限屆至時,才發(fā)生法律效力,。
【解釋】所附的條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如孫某結(jié)婚之日),,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來一個確定的日期(如2018年8月8日),也可以是一個不確定的日期(如孫某死亡之日),,但無論是不是一個確定的期限,,必然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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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姚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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