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姚姚”]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常見考點:法律行為的基本概念。
【考點二】法律行為的基本概念
1.民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區(qū)別
�,。�1)民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
�,。�2)民事行為依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內容而發(fā)生效力,,而事實行為依法律規(guī)定而直接產(chǎn)生法律后果,。
�,。�3)民事行為的本質在于意思表示,,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發(fā)生法律規(guī)定的后果,。
�,。�4)民事行為以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為生效要件,,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單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
�,。�1)單方法律行為,,是指根據(jù)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無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委托代理的撤銷,、債務的免除,、無權代理的追認、訂立遺囑等,。
�,。�2)多方法律行為,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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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姚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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