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能的越位主要指哪些
精選回答
財政職能的“越位”是指應當而且可能通過市場機制辦好的事情而政府卻通過財政手段人為地干預,,如政府熱衷于競爭性生產領域的投資,,代替了市場職能。這種政府干預主要可能發(fā)生于經濟體制轉軌國家,。經濟體制轉軌的一個核心是明確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規(guī)范政府的經濟行為,轉變政府的經濟職能,,其中包括轉變財政職能,。
政府采購原則:
1.公開透明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公正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其中公正原則中,,《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①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②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jiān)事,。
③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④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⑤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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