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風險與應對_2024注會戰(zhàn)略主觀題專練
注會《戰(zhàn)略》第八章本章適宜全題型考查,,是教材『風險管理』部分重點章節(jié),;客觀題型考查細致,,主觀題型考查靈活,題目難度較大,,均需要考前專項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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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風險與應對
【簡答題】
山東 ST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chuàng)立于 1987 年,以金屬制品,、新材料,、化工、房地產四大產業(yè)板塊為主業(yè),。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間,隨著政府宏觀管理措施的出臺,,ST 集團投入房地產開發(fā)的大部分資金無法收回,,一 度陷入經營困境。
為了滿足下一階段的融資需求,,吸引到更多的投資者駐足,,在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李某的組 織下,,ST 集團未遵守相關會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三家子公司為造假實體,通過虛假記賬憑證生 成虛假數據,、虛構購銷業(yè)務等方式實施財務造假,。據統(tǒng)計,ST 集團虛增主營業(yè)務收入總額共計 615 億元,虛增利 潤總額共計 113 億元,,虛假數據吸引了不少投資者,,但資金缺口仍無法得到完全彌補。
經審計,,ST 集團虛假記載的事實公布于眾,,聲譽受到重創(chuàng)。相關部門對 ST 集團給予警告,,并處以 60 萬元罰 款,;對李某給予警告,并處以 90 萬元罰款,。
要求:
(1)簡要分析 ST 集團所面臨的財務報告風險的主要表現(xiàn),;
(2)簡述 ST 集團應對上述財務報告風險應采取的管控措施。
【答案】
(1)ST 集團所面臨的財務報告風險的主要表現(xiàn):
①編制財務報告違反會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可能導致企業(yè)承擔法律責任和聲譽受損,。 “ST 集 團未遵守相關會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三家子公司為造假實體……實施財務造假……ST 集團虛假 記載的事實公布于眾,,聲譽受到重創(chuàng),。相關部門對 ST 集團給予警告,并處以 60 萬元罰款,;對李某給予警告,,并處 以 90 萬元罰款”。
②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誤導財務報告使用者,,造成決策失誤,干擾市場秩序,。 “ 以三家子公司為造假實體,,通 過虛假記賬憑證生成虛假數據、虛構購銷業(yè)務等方式實施財務造假,。據統(tǒng)計,,ST 集團虛增主營業(yè)務收入總額共計
615 億元,虛增利潤總額共計 113 億元,,虛假數據吸引了不少投資者”,。
(2)ST 集團應對上述財務報告風險應采取的管控措施:
①關于財務報告編制。企業(yè)應當重點關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對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的交易和事項的處理,, 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 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報告,,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隨意進行取舍。企業(yè)集團應當編 制合并財務報表,,明確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和合并方法,,如實反映企業(yè)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
②關于財務報告對外提供,。企業(yè)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及時對外提供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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