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證發(fā)出前的控制措施
精選回答
函證發(fā)出前的控制措施:
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應當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fā)出,。為使函證程序能有效的實施,,在詢證函發(fā)出前,注冊會計師需要恰當?shù)脑O計詢證函,,并對詢證函上的各項資料進行充分核對,。
注意事項可能包括:
1、詢證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詢證者確定的信息是否與被審計單位賬簿中的有關記錄保持一致;對銀行存款的函證,,需要銀行確認的信息是否與銀行對賬單等保持一致,。
2、考慮選擇的被詢證者是否適當,,包括被詢證者對被函證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觀性,是否擁有回函的授權,。
3,、是否已在詢函中正確填列被詢問者直接向注冊會計師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將部分或全部被詢函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記錄進行核對,,以確保詢證函中的名稱,地址的準確性,。
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更多知識點解讀和考試重難點的分析,可以關注東奧會計在線注會審計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注會
優(yōu)先股的發(fā)行
2024《綜合階段》專業(yè)基礎回...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注會
公司組織機構概述
2024《綜合階段》專業(yè)基礎回...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注會
合伙企業(yè)及其類型
2024《綜合階段》專業(yè)基礎回...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