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函證的可靠性_2019年注會《審計》答疑精華
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備考階段了,,很多同學學習注會審計時可能會覺得很抽象理解不好,,小編為同學們整理了注會審計答疑,,希望可以幫助同學們學習,。
【例題】在詢證函發(fā)出前,注冊會計師需要針對詢證函上的各項資料進行核對,,下列核對的程序中,,不恰當的是( )。
A.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和地址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明細賬名稱核對
B.通過撥打公共查詢電話核實被詢證者的名稱和地址
C.對于客戶,,可以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中的對方單位名稱、地址進行核對
D.對于供應商,,可以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中的對方單位名稱、地址進行核對
正確答案:A
【知識點】評價函證的可靠性
答案解析:選項A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和地址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持有的相關合同等文件核對,。
【問題】選項A與CD有什么不同?
【答疑】A中,,因為明細賬中,,有的是金額和名稱,賬簿中不會涉及被詢證者的地址,,所以A核對明細賬,,核對不到地址,不正確,。CD中,核對名稱地址是一定要核對的,,但是沒有具體說是在哪核對,,就認為是在正確的位置核對,是正確的,。
考生在學習審計的時候一定要把基礎打好,,這樣以后學習審計就不會那么困難了,小編也會為同學們推送更多注會審計答疑精華,。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審計》教務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