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
【內容導航】:
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第十六章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第二節(jié)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和注冊會計師的目標的內容,。
【知識點】: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
1.集團項目組對財務報表的審計責任
2.集團項目合伙人對審計質量控制的責任
3.對集團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不應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
1.集團項目組對財務報表的審計責任(精準掌握)
(1)集團項目組對整個集團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及審計意見負全部責任,這一責任不因利用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而減輕;
(2)集團項目合伙人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審計意見負全部責任;
(3)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基于集團審計目的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zhí)行相關工作,,并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所有發(fā)現(xiàn)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或形成的意見負責。
2.集團項目合伙人對審計質量控制的責任
(1)集團項目合伙人按照職業(yè)準則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確信執(zhí)行集團審計業(yè)務的人員(包括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從整體上具備適當?shù)膭偃文芰捅匾刭|;
(2)集團項目合伙人應當負責指導,、監(jiān)督和執(zhí)行集團審計業(yè)務;
(3)集團項目合伙人應當確定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否適合具體情況,。
3.對集團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不應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
(1)注冊會計師對集團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不應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
(2)如果法律法規(guī)要求在審計報告中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應當指明,,這種提及并不減輕集團項目合伙人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審計意見承擔的責任;
(3)如果因未能就組成部分財務信息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導致集團項目組在對集團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中發(fā)表非無保留意見,,集團項目組需要在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段中說明不能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jù)的原因,。
除非法律法規(guī)要求在審計報告中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并且這樣做對充分說明情況是必要的,否則不應提及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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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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