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式進入基礎復習階段,,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4注會考試《審計》科目第三章審計證據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單項選擇題
下列有關分析程序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每個審計項目中將分析程序用作風險評估程序、實質性程序和總體復核
B.對于特別風險,,如果注冊會計師不信賴內部控制,,不能僅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還應當實施細節(jié)測試
C.細節(jié)測試比實質性分析程序更能有效地應對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D.注冊會計師實施分析程序時應當使用被審計單位外部的數據建立預期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不正確,不是每一個審計項目都需要采用分析程序,。選項C不正確,,注冊會計師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是有條件或前提的,如果使用分析程序比細節(jié)測試能更有效地將認定層次的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時,,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單獨或結合細節(jié)測試,,運用實質性分析程序。選項D不正確, 注冊會計師實施分析程序時也可能使用被審計單位內部的數據建立預期,。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能解釋一下內部控制和控制測試的關系么,,謝謝~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我懂您哪里理解錯了,,是這樣的,,了解內控(如果認為內控設計有效,且執(zhí)行,,注冊會計師擬信賴內控,,那么才做控制測試,測試內控是否一貫有效執(zhí)行)→控制測試(控制測試可做可不做)→實質性程序(這個是一定要做的)
這道題目,,不信賴內控,,那就無需做控制測試了,直接實質性程序了,。
了解內控和控制測試的區(qū)別:
1.了解內部控制[內容,、程序、必要性]
了解內部控制,,包括以下兩個內容:
(1)評價控制設計的合理性:一項控制單獨或連同其他控制是否能夠有效防止或發(fā)現并糾正重大錯報;
(2)確定控制是否得以執(zhí)行:該項控制是否實際存在且被審計單位正在使用,。
注冊會計師通常實施下列程序,以獲取有關控制設計和執(zhí)行的審計證據:
(1)詢問被審計單位人員;[評價設計;是否得以執(zhí)行]
(2)觀察特定控制的運用;[是否得以執(zhí)行]
(3)檢查文件和報告;[評價設計;是否得以執(zhí)行]
(4)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信息系統(tǒng)中的處理過程(穿行測試),。[是否得以執(zhí)行]
注冊會計師在每項財務報表審計業(yè)務中都要了解內部控制,。
2.控制測試[內容、程序,、必要性]
控制測試是指評價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程序,。評價的內容包括控制:
(1)在所審計期間的相關時點是如何運行的;
(2)是否得到一貫執(zhí)行;
(3)由誰或以何種方式執(zhí)行。
在了解控制是否得到執(zhí)行時,,注冊會計師只需抽取少量的交易進行檢查或觀察某幾個時點,。但在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需要抽取足夠數量的交易進行檢查或對多個不同時點進行觀察,。
控制測試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需要實施,。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1)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2)僅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控制測試程序:詢問、觀察,、檢查,、重新執(zhí)行。
3.兩者的區(qū)別
(1)程序所屬的類型不同:了解內部控制屬于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屬于進一步審計程序,。
(2)目的不同:了解的目的是評價控制的設計、確定控制是否執(zhí)行,,控制測試的目的是評價控制的執(zhí)行效果,。
(3)程序有所不同:穿行測試主要用于了解內部控制,重新執(zhí)行主要用于控制測試,。
(4)必要性不同:了解內部控制是必要程序,,控制測試不是必要程序。
(5)程序的范圍不同:在了解控制是否得到執(zhí)行時,,只需抽取少量交易檢查或觀察某幾個時點,。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時,需要抽取足夠數量的交易檢查或對多個不同時點觀察,。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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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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