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高頻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本考點屬于《審計》第十二章風險應對第二節(jié)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內容,。
【內容導航】:
(一)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的含義
(二)確定何時實施審計程序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
【高頻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一)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的含義
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是指注冊會計師何時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或審計證據(jù)適用的期間或時點,。
(二)確定何時實施審計程序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1.控制環(huán)境
良好的控制環(huán)境可以抵消在期中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一些局限性,,使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時有更大的靈活度,。
2.何時能得到相關信息
例如,某些控制活動可能僅在期中(或期中以前)發(fā)生,,而之后可能難以再被觀察到,。再如,某些電子化的交易和賬戶文檔如未能及時取得,,可能被覆蓋,。在這些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如果希望獲取相關信息,,則需要考慮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時間,。
3.錯報風險的性質
例如,被審計單位可能為了保證盈利目標的實現(xiàn),,而在會計期末以后偽造銷售合同以虛增收入,,此時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在期末(即資產(chǎn)負債表日)這個特定時點獲取被審計單位截至期末所能提供的所有銷售合同及相關資料,以防范被審計單位在資產(chǎn)負債表日后偽造銷售合同虛增收入的做法,。
4.審計證據(jù)適用的期間或時點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jù)需要獲取的特定審計證據(jù)確定何時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例如,為了獲取資產(chǎn)負債表日的存貨余額證據(jù),,顯然不宜在與資產(chǎn)負債表日間隔過長的期中時點或期末以后時點實施存貨監(jiān)盤等相關審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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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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