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高頻考點:家庭和私人關系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家庭和私人關系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本考點屬于《審計》第四章審計業(yè)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三節(jié)貸款和擔保以及商業(yè)關系、家庭和私人關系的內容,。
【內容導航】:
1.針對審計項目組成員及其近親屬的考慮
2.針對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合伙人或員工的考慮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重點掌握本考點,。識記背下有哪些不利影響。
【高頻考點】:家庭和私人關系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一)針對審計項目組成員及其近親屬的考慮
1.不利影響的產生
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與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所處職位能夠對客戶會計記錄或被審計財務報表的編制施加重大影響的員工(以下簡稱特定員工)存在家庭和私人關系,將對審計項目組的獨立性產生影響,。
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的主要近親屬在業(yè)務期間或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曾在審計客戶擔任上述職務,,或在審計客戶中所處職位能夠對客戶會計記錄或被審計財務報表的編制施加重大影響,將對獨立性產生影響,。
2.評價不利影響的程度
在評價不利影響的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時,,考慮因素包括:
(1)該審計項目組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的角色;
(2)該成員其家庭成員或相關人員在審計客戶中的職位以及與該成員關系或關系密切程度等。
3.采取防范措施
(1)將該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2)合理安排審計項目組成員的職責,,使該成員的工作不涉及其主要近親屬的職責范圍,。
(二)針對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合伙人或員工的考慮
1.不利影響的產生
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合伙人或員工,與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之間存在家庭或私人關系,,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關系或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
2.評價不利影響程度
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員工在知悉此類關系后,,應當按照會計師事務所的政策和程序進行咨詢。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該合伙人或員工與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之間的關系:
(2)該合伙人或員工與審計項目組之間的相互影響;
(3)該合伙人或員工在會計師事務所中的角色;
(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在審計客戶中的職位。
3.采取防范措施
(1)合理安排該合伙人或員工的職責,,以減少對審計項目組可能產生的影響;
(2)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已執(zhí)行的相關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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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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