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權使用費計稅依據
精選回答
特許權使用費計稅依據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它是作為財產收入的一種支付,,而不屬于商品經營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單位的專有資產所發(fā)生的費用支付,只能由使用這項資產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來彌補,。
但對于有關專利品的制造,、專利方法或商標的使用中所發(fā)生的費用支出,包括了技術的或管理的服務,,因此,,應作為產品的生產費用來進行登 記。
使用專有權是受到限制的,,企業(yè)要在專有權人允許的范圍內來使用這些經濟權利,,超過范圍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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