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內容導航】:
1.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六章關稅法第三節(jié)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具體情況 |
完稅價格的審定和估定 | |
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
進口時需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 |
料件申報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
內銷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
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 |
內銷來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
料件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 |
出口加工區(qū)內企業(yè)內銷的制成品 |
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 |
保稅區(qū)內加工企業(yè)內銷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
分別以料件或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如果內銷的制成品中含有從境內采購的料件,,則以所含從境外購入的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 |
加工貿易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 |
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
具體情況 |
完稅價格的審定和估定 | |
保稅區(qū)或出口加工區(qū)銷往區(qū)外、保稅庫出庫內銷的進口貨物(不含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
海關審定的價格(含區(qū)內,、庫內發(fā)生的倉儲,、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 |
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規(guī)定期限內復運進境 |
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料件費估定價格 | |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 |
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料件費、復運進境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估定價格 | |
暫時進境的貨物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
租賃方式進口貨物 |
租金方式支付 |
海關審定的租金 |
留購的租賃貨物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承租人一次性繳納稅款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
留購進口貨樣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予以補稅的免稅貨物 |
原進口時價格扣除折舊 | |
其他方式進口貨物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相關鏈接】予以補稅的免稅貨物的計稅依據要與稅率規(guī)則相結合進行復習,。
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申請補稅時實際已使用的時間(月)/(監(jiān)管年限×12)]
減免稅貨物轉讓或改變成不免稅用途的,,使用海關接受納稅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手續(xù)之日實施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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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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