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兼營行為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兼營行為,。
【內容導航】:
(一)兼營行為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六節(jié)特殊經營行為和產品的稅務處理的內容。
【知識點】:兼營行為
兼營包括:
不同稅種的兼營;
同一稅種不同稅率的兼營;
同一稅種不同征免項目的兼營。
兼營的處理原則——分別核算銷售額
分別核算銷售額的處理;
不能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兩類處理處理方式:
方式一,,從高從重。
方式二,,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對收入劃分不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思考:銷售額做了處理,,采購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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