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今天我們開始復習2013年稅法第八章新知識點的相關內容,,本章涉及幾個小稅種,,分別是:房產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契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注會備考戒驕戒躁,,一步一個腳印復習,。小編每天發(fā)布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每科各兩條,,并輔以相關的配套習題,,供考生們參考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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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確定為10月19日至20日,,現在是時候進入備考狀態(tài)!以下是2013年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習題,更有東奧注會免費視頻供學員試聽參考,,注會起跑,,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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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八章房產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契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第一節(jié)房產稅法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一般規(guī)定: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具體規(guī)定: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義務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二)征稅范圍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內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建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以外的工礦企業(yè)則不需要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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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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