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債務人財產
注冊會計師預習階段的備考是大家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的重要時期。成功是努力的結晶,只有努力才會有成功,。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注會考試習題,希望大家能夠盡早開始學習,。
【單選】
綠楊公司因嚴重資不抵債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已經受理其申請。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不構成債務人財產的是( )。
A.管理人追回的綠楊公司董事張某侵占的公司財產
B.綠楊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債權
C.綠楊公司所有但已設定抵押的財產
D.綠楊公司購買的正在運輸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貨款的貨物
【答案】D
【解析】選項A:債務人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yè)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yè)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計入債務人財產;選項B: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計入債務人財產;選項C: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產屬于債務人財產;選項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fā)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不能計入債務人財產。
在做習題時,,大家要注意把握出題規(guī)律,,熟悉老師講解的注會考試知識點的同時掌握解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