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調查_2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搶學
在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沖刺階段,眾多考生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會計學的廣闊領域中,進行了系統(tǒng)而深入的學習,。他們站在一個更高的視角,,全面理解了會計學的整體框架和理論體系。同時,,這些考生也沒有忽視任何一個細節(jié),,對每個細小的知識點都進行了精細的解讀和探索。
? 25考季注會《經濟法》搶學考點匯總> ? 備考免費資料,,注冊即可打開全科資料庫>
反壟斷調查
1.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可以依舉報人的舉報對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也可以依職權主動立案。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調查涉嫌壟斷行為,,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
2.反壟斷調查措施
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調查涉嫌壟斷行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進入被調查的經營者的營業(yè)場所或者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2)詢問被調查的經營者、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其說明有關情況,;
(3)查閱、復制被調查的經營者,、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的有關單證,、協(xié)議、會計賬簿,、業(yè)務函電,、電子數據等文件和資料;
(4)查封,、扣押相關證據,;
(5)查詢經營者的銀行賬戶。
知識點來源: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24年《經濟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