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商業(yè)匯票_24年注會經濟法預習考點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是文科類科目,,備考以理解、記憶為主。尤其是在對23年經濟法考情分析后,,考生可以發(fā)現2023年經濟法科目的考查更加細致,,所以對考生的記憶要求也更高了,,建議考生提前開始預習備考,,打牢基礎,!以下為預習考點紙質商業(yè)匯票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推薦閱讀:2024年注會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匯總>>
紙質商業(yè)匯票
商業(yè)匯票的出票
事項 | 具體規(guī)定 | |
絕對必要 記載事項 | (1)表明“商業(yè)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 |
相對必要 記載事項 | 付款日期 | 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此種是商業(yè)匯票的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商業(yè)匯票是遠期票據,,本書只討論遠期商業(yè)匯票 |
付款地 | 未記載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 | |
出票地 | 未記載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 |
任意記載事項 | 禁止轉讓 | 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轉讓也是無效的,,意思就是票據權利沒有轉移 |
知識點來源:專題八 票據法律制度
本文注冊會計考試知識點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