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變動的范圍_2020年注會《經濟法》答疑
聰與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聰與敏而不學者,,自敗者也?;枧c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與庸而力學不倦者,,自力者也,。小奧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的答疑,小伙伴快進來看看吧,!
根據(jù)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下列行為中,應當認定其不發(fā)生物權效力的有( ?。?。
A.轉移不動產所有權
B.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
C.設定地役權
D.設定抵押權
正確答案:A,B,,C,,D
【提問】所以說如果賣給善意第三人的話,因為他沒有預告登記,,所以也不得主張,,那么c應該不選?
【答疑】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1.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不發(fā)生物權效力的行為。
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如轉移不動產所有權,、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地役權,、設定抵押權等)的,,不發(fā)生物權效力。
所以C應該選,。
2.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您可能是把上述兩個知識點混淆在一起了,。老師沒有理解到您的疑問點,請您再仔細描述一下您的問題,,老師會馬上為您解答,。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吾資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學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與庸也,。吾資之聰,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棄而不用,,其與昏與庸無以異也,。小奧這里會繼續(xù)幫助大家,為大家更新注冊會計師考試答疑的,!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