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_2019年注會《經濟法》答疑精華
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備考階段了,,一些考生在備考注會經濟法時對一些知識點存在疑問,,為此東奧老師為同學們進行了詳細的解答,,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答疑精選,,同學們快來看吧,!
【例題】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購買了一套住房,。甲出資90萬元,乙出資60萬元,,雙方未約定共有類型。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機,,請丙裝修公司對房屋重新裝修,并告知丙,該房屋由自己與乙共有,,但裝修費用由乙一人承擔,。乙獲悉裝修事宜后,表示反對,,并拒絕向丙付款,。后乙欲將整個房屋所有權全部轉讓給丁。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乙對該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關系
B.甲對房屋重新裝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對于丙公司的付款請求,乙無權拒絕
D.乙轉讓房屋所有權時,,須征得甲的同意
正確答案:D
【知識點】所有權
答案解析:(1)選項A: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2)選項BC:對共有的不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題中,,甲、乙按份共有該房屋,,但未約定各自享有的份額,,應按照各自的出資額確定,即甲享有60%(90÷150)的份額,。因此,,甲重新裝修房屋應當取得乙的同意,甲未取得乙的同意且乙事后未追認的,,甲,、丙之間的裝修合同對乙不具有約束力,對于丙公司的付款請求,,乙有權予以拒絕,;(3)選項D:按份共有人處分共有物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問題】老師好,看了這么多同學對例題3的提問,,還是搞不懂70頁左上方框里面“按份共有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內部承擔按份責任”這是書上原話,1.是不是因為這個裝修合同不屬于這套房子對外承擔的連帶責任,僅僅是甲和裝修公司的單方面合同,。2.如果丙不知道是甲乙共同所有,,是不是這個裝修費用就是這套房產對外承擔的外債,應有甲乙共同承擔連帶責任,?3.我看到之前有一個提問是如果改成不是重大修繕就就可以向乙追償,,是不是如果甲單方面造成的這套房產產生其他外債(除重大修繕),也可以由乙來承擔連帶責任,。4.這個70頁左上面還說超出其應當承擔的份額可以向其他共有人追償,,如果是自己單方面造成的外債,就像這個裝修合同,,甲就只能自己承擔,,即使超出了應當承擔的份額也不能向乙追償。您已經點
【答疑】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1.以為甲,、乙按份共有這套房屋,甲要裝修房屋是要經過乙同意,,必須經過2/3以上的份額同意哈,,甲只有60%,不到2/3以上的份額,。
2.丙如果不知道,,則很可能是善意第三人,那么這種情況下,,如果法律沒有其他規(guī)定的話,,甲、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是的,,因為本題是重大修繕哈,必須經過2/3以上的份額同意,。
4.如果是自己單方面造成的外債,,就像這個裝修合同,甲就只能自己承擔,,即使超出了應當承擔的份額也不能向乙追償,。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同學們在備考的過程中遇到不懂的問題要向老師提問,,東奧老師會及時為同學們答疑解惑,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