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jīng)濟法》基礎考點:股東訴訟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jīng)濟法》基礎考點:股東訴訟,。
【內(nèi)容導航】:
1.股東直接訴訟
2.股東代表(公司)訴訟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jīng)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單元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的內(nèi)容。
【知識點】:股東訴訟
1.股東直接訴訟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代表(公司)訴訟
(1)“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犯公司利益:找監(jiān)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監(jiān)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監(jiān)事”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董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
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董事會,、監(jiān)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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