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表見代理
【小編導言】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表見代理。
【內容導航】:
1.表見代理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二單元代理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表見代理
1.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解釋】合同的效力:(1)狹義的無權代理:效力待定的合同;(2)表見代理:合同有效,。
2.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1)代理人實際上無代理權;
(2)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
(3)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4)相對人基于這個客觀情形而與無權代理人成立民事行為,。
【解釋】相對人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簽訂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紹信或蓋有印章的空白合同書,,使得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2)無權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權,且代理期限尚未結束,,但實施代理行為時代理權已經終止。
3.表見代理的效果
(1)本人
表見代理對于本人(被代理人)來說,,產生與有權代理一樣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無權代理為由進行抗辯,主張代理行為無效,。
(2)相對人
表見代理對于相對人來說,既可以主張其為狹義無權代理,,也可以主張其為表見代理,。
�,、傧鄬θ巳绻鲝埅M義無權代理,則相對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從而使得整個代理行為歸于無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見代理而對相對人主張代理效果,。
②相對人如果主張表見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無權代理為由進行抗辯,主張代理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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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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