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內容導航】:
(一)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
(二)獨立董事的提名,、任期和更換
(三)獨立董事的職責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單元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的內容。
【知識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一)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
1.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的基本任職條件(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2.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7)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二)獨立董事的提名、任期和更換
1.獨立董事的提名
上市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
【解釋】在上市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的職權中,,新增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一項,。
2.獨立董事的任期
(1)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6年。
(2)獨立董事如果“連續(xù)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
(3)獨立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被免職。提前免職的,,上市公司應將其作為特別披露事項予以披露,,被免職的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的免職理由不當?shù)模梢宰鞒龉_的聲明,。
3.人數(shù)要求
(1)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1/3為獨立董事,。(2013年新增)
(2)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審計,、提名等委員會的,,獨立董事應當在委員會成員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解釋】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shù)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有1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yè)人員,。
(三)獨立董事的職責
1.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1)重大關聯(lián)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lián)人達成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lián)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jù);
(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提議召開董事會;
(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6)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解釋】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2.應當發(fā)表獨立意見的情形
獨立董事應當對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項向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發(fā)表獨立意見: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對上市公司現(xiàn)有或新發(fā)生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獨立董事認為可能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
(6)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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