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_2023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物權 |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 物權的效力 | 物權變動 | 不動產登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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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物權總論
【所屬章節(jié)】
第八章 物權法
【知識點】物權
物權
一,、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 權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財產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 ||
特征 | 物權是對物的直接支配權 | (1)支配,,是指依權利人的意思,,對標的物加以管領和處分 (2)直接,是指物權人對標的物的支配,,無須他人行為和意思的介入即可徑直實現 | |
物權是排他性財產權 | 財產性 | 物權具有經濟價值且可予經濟評價,,屬財產權,在民事主體之間可自由讓渡 | |
排他性 | (1)物權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礙的效力 (2)一物之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權,,但并不排除: ①多人共享一個物權,,如共有 ②一物之上所有權和他物權同時存在,如所有權與抵押權 ③一物之上有互不影響的數個他物權同時存在,,如一個抵押物上同時存在數個抵押權 ④法律針對物權所規(guī)定的限制,,如相鄰權的行使 | ||
物權是對世權 | 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 | ||
物權是絕對權 | 物權的實現,,無須義務人以積極行為予以協(xié)助,,僅由權利人對標的物進行直接支配即可(義務人所負擔的是不作為的義務) |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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