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
精選回答
普通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
1,、對內轉讓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要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
2,、對外轉讓
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質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知識點推薦,可以點擊查看:
相關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重難點分析盡在東奧會計在線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稅務師
企業(yè)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企業(yè)所得稅概念及計稅依據(jù)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