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強制的設定
制定目標很容易,但實現(xiàn)目標卻困難重重。2023年稅務師備考,希望大家能堅定自己的備考初心,不要被難題和知識點所打倒,。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四章預習考點,,速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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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行政強制法基礎
【知識點】行政強制的設定
(一)行政強制的設定權
1.行政強制措施的設定
設定依據(jù) | 設定權限 |
(1)法律 | 可設定各種行政強制措施(2017單) 【提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和應當由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設定 |
(2)行政法規(guī) | 尚未制定法律,,且屬于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的,,可設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和應當由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2021年,、2019年) |
(3)地方性法規(guī) |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且屬于地方性事務的,,可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財物”以及“扣押財物”的行政強制措施(2019年) |
(4)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 法律,、法規(guī)以外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如行政規(guī)章)不得設定(2021年,、2019年) |
2.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設定
(1)由法律設定。
(2)法律沒有規(guī)定行政機關強制執(zhí)行權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總結1:設定權限要點歸納】 | ||||
淵源 | 行政許可 | 行政處罰 | 行政強制措施 | 行政強制執(zhí)行 |
法律 | √ | √ | √ | √ |
行政法規(guī) | √ | √(除限制人身自由外) | √(除限制人身自由、凍結存款匯款和應當由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外) | × |
地方性法規(guī) | √ | √ (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外) | √(限于查封場所,、設施或財物以及扣押財物) | × |
部門規(guī)章 | × | √ (限于警告,、通報批評或一定數(shù)額的罰款) | × | × |
地方規(guī)章 | √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章可設定臨時性許可) | √ (限于警告、通報批評或一定數(shù)額的罰款) | × | × |
國務院決定 | √ (可設定臨時性許可) | × | × | × |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