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民事權利分類1
稅務師備考期間,考生要多學習知識點。小編幫各位考生準備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內容導航】
民事權利的分類1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民法總論
【知識點】民事權利的分類
民事權利的分類1
民事權利(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干涉。民事主體行使權利時,應當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和當事人約定的義務。
民事權利的分類
1.以民事權利的客體所體現(xiàn)的利益性質為標準進行的劃分
權利分類 | 主要內容 |
(1) 人身權 | ①人格權,,如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 ②身份權,如配偶權,、親(子)權,、親屬權。 |
③與其主體不可分離,,故無從轉讓,。 | |
④人身權不能以經(jīng)濟價值衡量,但當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且不能回復原狀時,,尚須借助于財產(chǎn)手段予以救濟,。 | |
(2) 財產(chǎn)權 | ①如物權、準物權,、債權和繼承權 |
②所體現(xiàn)的利益具有經(jīng)濟價值,,可予以經(jīng)濟評價。 | |
③可以轉讓,,除非特別禁止,。 | |
(3) 知識產(chǎn)權 | 如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 |
①客體是人類腦力勞動的智慧產(chǎn)品,,如作品、專利發(fā)明,、商標設計等,。 | |
②內容具有“壟斷性”。 | |
(4) 社員權 | 基于社員資格而產(chǎn)生,,如股權,、表決權、知情權,、盈利分配權等,。 |
2.以民事權利的作用為標準進行的劃分
權利分類 | 法律規(guī)定 |
(1) 支配權 | ①是對客體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權利 |
②包括物權、人身權和知識產(chǎn)權 | |
③僅憑權利人單方的意思即可實現(xiàn),,無需義務人的積極行為相配合 | |
④與支配權對應的義務是容忍,、尊重和不干涉,表現(xiàn)為不作為 | |
(2) 請求權 | 是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比如債權請求權 |
②請求權的內容須借助于義務人的給付方能實現(xiàn) | |
③同一客體上可以成立兩個以上互不相容的請求權,,而且彼此平等,成立在先的請求權并無當然的優(yōu)先效力【舉例1】 | |
(3) 形成權 | ①是指依權利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的權利 |
②如承(追)認權,、同意權、選擇權,、撤銷權,、解除權、抵銷權,、終止權 | |
(4) 抗辯權 | 抗辯權的效力在于暫時或永久地阻止請求權的效力,,從而使抗辯權人能夠拒絕對相對人履行義務。 |
如:先訴抗辯權,、雙務合同履行抗辯權,、時效抗辯權 |
【舉例1】1月1日,王某與李某訂立合同,,將其所有的自行車按市場價售予李某;1月5日,,王某又與不知情的張某訂立合同,將該車按市價售予張某,。
①李某和張某均依各自與王某之間的買賣合同享有請求權,,一物之上同時存在兩個有效的請求權。
②李某的請求權成立在先,,但并不當然優(yōu)先于張某;根據(jù)《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誰先受領交付,誰可取得該車的所有權;均未受領交付,,誰先支付價款,,誰可取得該車所有權;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的,,合同成立在先的李某,,可請求交付。
【舉例2】甲公司出售一批貨物給乙公司,,雙方約定先交貨后付款;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貨物后享有請求乙公司付款的權利(請求權);如果甲公司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要求,,則乙公司有權以此為由進行抗辯、拒絕付款(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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