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可訴性判斷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題一直持續(xù)更新中,,考生們要跟上小編的腳步,一起練習,。
【多項選擇題】
某市規(guī)劃局認定劉某所建房屋違反規(guī)劃,,向劉某送達《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劉某在15日內拆除房屋。到期后,,劉某未拆除所建房屋,,市規(guī)劃局送達《關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劉某在1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將依法強制拆除所建房屋,。根據行政法理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下列關于本案市規(guī)劃局通知行為的法律性質和程序要求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屬于行政強制措施,,具有可訴性
B.《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屬于行政處罰決定,,具有可訴性
C.《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屬于行政征收決定,不具有可訴性
D.《關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屬于強制執(zhí)行前的催告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E.《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屬于行政強制執(zhí)行決定,,具有可訴性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
(1)《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屬于行政處罰,是對違章建筑行為的制裁,,具有可訴性;(2)《關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屬于行政強制執(zhí)行前的催告,,是行政事實行為,一般不具有可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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