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許可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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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行政許可概述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許可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許可概述
行政許可概述
一,、行政許可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j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jīng)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1.行政許可的特征
特征詳述 | |
行政許可 | (1)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 |
(2)是“外部”行政行為 | |
(3)是一種“事先控制”的管理性行為 | |
(4)是一種經(jīng)“依法審查”的行為 | |
(5)是一種“授益”行政行為 | |
(6)一般為“要式”行政行為 |
【幾個相似概念】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確認、行政登記
2.與行政審批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行政許可 | 行政審批 | |
兩者關系 | 部分行政審批屬于行政許可 | 可以是許可審批,,也可以是確認審批 |
進行方式 | 依申請進行 | 依申請或者依職權進行 |
對象范圍 | 外部行為 | 外部行為,、內部行為 |
典型實例 | 持槍許可、漁業(yè)捕撈許可 | 企業(yè)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減稅免稅審批,、稅收保全的批準 |
3.與行政確認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行政許可 | 行政確認 | |
表現(xiàn)形式 | 準予從事特定活動 | 宣告某項法律事實或者法律關系是否存在 |
進行方式 | 依申請進行 | 依申請或者依職權進行 |
關鍵區(qū)分標準 | 相對人的權利產生于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后” | 相對人的權利產生于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前” |
典型實例 | 持槍許可、漁業(yè)捕撈許可 |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火災事故原因和責任認定 |
4.與行政登記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行政許可 | 行政登記 | |
權利不同 | 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 一般沒有裁量權 |
目的不同 | 對行政相對人的行為事先加以嚴格控制 | 是建立一種秩序,是國家進行法律控制的輔助手段 |
對象不同 | 法律作一般性禁止的行為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由行政機關以書面進行記載的事實 |
結果不同 | 被許可人獲得從事某種行為的資格和權利 | 不一定產生行政許可的后果,,多數(shù)情況下登記屬于履行義務 |
二、《行政許可法》的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概覽 | |
(1) |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須遵循“法定原則” |
(2) |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
①有關行政許可的規(guī)定應當公布,,未經(jīng)公布,,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jù) | |
②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 | |
③《稅務行政許可問題公告》規(guī)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稅務機關應當在辦稅服務廳或者其他辦公場所以及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及時公布本機關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進展和結果(輕一最后) | |
(3) | 便民和效率原則 |
(4) | 救濟原則: |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 |
②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 |
③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 |
(5) | 信賴保護原則 |
(6) | 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非經(jīng)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原則 |
(7) | 監(jiān)督原則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正不斷更新,在學習時應注意將易混淆知識點重點學習,通過習題將知識點學習進行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