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侵權責任的基本概念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侵權責任的基本概念。
【內容導航】:
(一)侵權行為的界定
(二)歸責原則
(三)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四)免責和減責事由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2篇第三章債權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侵權責任制度的內容,。
【基礎考點】:侵權責任的基本概念
(一)侵權行為的界定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
民事權益是指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jiān)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chǎn)權益,。
1.“民事權益”包括4大類
(1)人身權益(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jiān)護權)
(2)物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3)知識產(chǎn)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
(4)其他(股權,、繼承權)
2.“民事權益”包括物權、人身權,、知識產(chǎn)權等絕對權,,并不包括依合同享有的債權(相對權)。
(二)歸責原則
1.過錯責任原則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解釋1】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解釋2】除法律作出特別規(guī)定的外,,侵權責任一般采取過錯責任原則。
【解釋3】“過錯責任原則”常見的法條表述如“……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未盡到義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過錯推定原則
【解釋1】損害發(fā)生后,,加害人須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方能免責;否則,法律即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并確定加害人須對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解釋2】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必須是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
【解釋3】“過錯推定原則”常見的法條表述如“……能夠證明……的,,不承擔責任”,、“……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無過錯責任原則
【解釋1】無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解釋2】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必須由法律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
【解釋3】“無過錯責任原則”常見的法條表述如“……造成損害的,,由……承擔侵權責任”,、“……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即不談是否存在過錯,,直接要求某主體承擔侵權責任,。
(三)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1.過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損害,、過錯、因果關系,。
2.無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有:損害和因果關系,。
(四)免責和減責事由
1.正當理由
(1)依法執(zhí)行職務
(2)正當防衛(wèi)
正當防衛(wèi)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wèi)人應當承擔適當?shù)呢熑巍?/P>
(3)緊急避險
2.外來原因
(1)受害人過錯
(2)第三人的過錯
(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緊急避險
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chǎn)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發(fā)生的,、實際存在的危險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種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財產(chǎn)的損害行為,稱為緊急避險,,避險的損害后果應當小于正在實際發(fā)生的危險后果,。
①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fā)生的人承擔責任,。
②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shù)难a償,。
③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shù)呢熑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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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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