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政主體的概念、特征及行政職權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政主體的概念,、特征及行政職權,。
【內容導航】:
(一)行政主體的特征
(二)行政職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1篇第1章行政法基本理論第二節(jié)行政主體的內容,。
【知識點】:行政主體的概念、特征及行政職權
(一)行政主體的特征
1.行政主體是社會組織;
2.行政主體應當享有行政權(依法或依法律,、法規(guī)授權);
3.行政主體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
4.行政主體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二)行政職權
1.行政職權的特征
(1)公益性
(2)優(yōu)益性(優(yōu)先、受益)
�,、俾殑丈系膬�(yōu)益條件(行政優(yōu)先權),,包括先行處置權(如先行扣留,、即時強制等)和獲得社會協(xié)助權;
②物質上的優(yōu)益條件(行政受益權),。
【解釋1】行政主體的受益權表現(xiàn)為國家向行政主體提供行政經(jīng)費,、辦公條件、交通工具等;行政相對人的受益權表現(xiàn)為享受各種社會福利的權利,,獲得許可、獎勵,、減免稅等其他利益的權利等,。
【解釋2】行政優(yōu)益權具有一定的自主決定性或者可處分性。
(3)支配性
行政職權一經(jīng)行使,,即被推定為有效,,在被撤銷之前,相對人必須遵守執(zhí)行(行政行為公定力的體現(xiàn)),。
(4)不可自由處分性
行政職權不得隨意轉移,,不得隨意放棄或拋棄。
2.行政職權的內容
行政職權包括行政立法權(并非所有行政主體都享有行政立法權),、行政決策權,、行政決定權、行政許可權,、行政命令權,、行政執(zhí)行權、行政監(jiān)督檢查權,、行政強制權,、行政處罰權和行政裁決權。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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