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距離注稅考試時間還有最后1天,,現(xiàn)在是沖刺的關鍵時刻,,堅持下來就是勝利,,考生們可以對照小編每天發(fā)布的知識點進行查漏補缺,,提供鞏固,。以下是《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四篇第二章民事訴訟法第三節(jié)審判程序的知識點:督促程序,,供學員們參考,。
第四篇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
第三節(jié) 審判程序
五、督促程序
1.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1)請求內(nèi)容必須為金錢或有價證券之給付;
(2)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3)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4)必須由債權人提出書面申請;
(5)支付令申請只能向債務人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認為案件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并且已達履行期限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nèi)”直接向債務人發(fā)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則應作出裁定,,予以駁回。
3.債務人有權在接到支付令后“15日內(nèi)”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應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債務人在法定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確定的支付令與生效的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溫馨提示:本文內(nèi)容參照2012年注稅教材,,內(nèi)容僅供參考,,欲了解最新注稅考試知識點請參看注稅2013年最新教材或東奧2013年注稅最新網(wǎng)絡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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